关于申报上海2019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
专项资金的补充通知
全市各有关影院、各有关机构: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中央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分配方式的通知》(财文〔2018〕46号)《上海市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办法》(沪文广影视规〔2017〕3号)有关精神,现就申报上海2019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充通知如下:
资助范围共有五大类,一是支持影院安装使用先进技术设备;二是资助影院更新改造;三是支持影院放映;四是支持电影发行;五是资助国产电影“走出去”。资助对象分为两大类,一是面向全市影院;二是影院以外的其他各类电影机构。
一、关于资助电影院的项目
(一)支持影院安装使用先进技术设备
1.资助范围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中央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分配方式的通知》(财文﹝2018﹞46号)要求,将电影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纳入资助范围,对影院安装先进技术设备给予一次性资助。
2.申报条件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安装使用先进技术设备的影院。
3.资助先进技术设备类别
(1)巨幕类:IMAX、中国巨幕等
(2)激光光源放映机
(3)4D放映设备
(4)沉浸式放映设备
4.申请材料
(1)申请表(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影院先进技术设备购置合同、发票;
(6)影院先进技术设备明细表(包括先进技术设备品牌、型号、购置时间、购置金额、所在影厅序列号等)。
(二)资助影院更新改造
1.申报条件
(1)在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内,完成改造并正式营业的影院;
(2)已享受完资助新建影院政策的影院;
(3)已申请本通知第(一)款影院安装使用先进技术设备的影院,如申请本款资助,需剔除该设备后再做申报。
2.资助范围
(1)电影院主体建筑的修缮、扩建、改造;
(2)电影放映设备的维修、更新、添置和技术改造;
(3)电影放映厅设施、设备的改善和更新;
(4)其他和电影放映有关的设施、设备的改造、改善和更新等。
3.申请材料
(1)申请表(见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单位改造前一年的年电影票房收入和年上缴电影专项资金报表;
(6)单位改造实际使用的资金证明(改造工程合同、发票等)。
(三)支持影院放映
●支持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重点国产影片放映
1.资助范围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电影局《关于开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影片展映展播活动的通知》(国影发〔2018〕3号)精神,对放映列入国家电影局庆祝改革开放题材重点影片《春天的马拉松》《照相师》《大路朝天》《闽宁镇》《中国合伙人2》《黄大年》《天渠》《热土》《片警宝音》成绩较好的影院予以适当资助。
2.申报条件
积极参与放映上述规定篇目的本市电影院,放映影片中至少有一部单片票房高于8000元,可以申请资助。
3.申请材料
(1)申请表(见附件3);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放映统计表(每部影片按放映时间统计,并注明每场观影人次、票房)。
●支持影院积极参加全国艺术电影放映联盟放映活动
1.资助范围
对加入“全国艺术电影放映联盟”,且放映2018年全国艺术电影联盟联合发行或专线发行的国产艺术影片成绩较好的本市电影院予以适当资助。具体篇目如下:
《大世界》《大雪冬至》《路过未来》《阿飞正传》《北方一片苍茫》《肆式青春》《大三儿》《未择之路》《阿拉姜色》《淡蓝琥珀》《片警宝音》共11部影片。
2.申报条件
加入“全国艺术电影放映联盟”的本市影院,积极放映上述篇目,放映影片中至少有一部单片票房高于8000元,可以申请资助。
3.申请材料
(1)申请表(见附件4);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影院加入全国艺术电影放映联盟的证明;
(6)放映统计表(每部影片按放映时间统计,并注明每场观影人次、票房)。
●支持影院积极参加上海地方艺术电影和主题放映活动
1.资助范围
为推动本市影院更好地放映传承中华文化,具有艺术创新价值的影片,对积极参加上海市电影发行放映行业协会、上海联和电影院线等机构主办的改革开放40周年主题影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专题影展、红色电影之旅、上海艺术电影联盟展映、我的电影党课等活动的影院予以适当资助。
2.申报条件
在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积极参与上述活动的本市电影院,单个活动累计票房超过1万元,可以申请资助。
3.申请材料
(1)申请表(见附件5);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放映统计表(包括放映篇目、放映场次、人次、票房),统计表内容需经活动主办方审核盖章。
●支持电影院推动夜色经济发展
1.资助范围
为积极贯彻落实《关于上海推动夜间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沪商商贸〔2019〕100号)精神,推动电影院业态积极融入上海夜色经济发展,满足多层次观影需求,对上海首批24小时影院予以资助。
2.申报条件
经上海市电影发行放映行业协会认定的上海首批24小时影院,可以申请资助。
3.申请材料
(1)申请表(见附件6);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上海首批24小时影院证明;
(6)试点以来影院夜间运营情况和运营成本情况及年夜间运营成本估算。
二、关于资助电影院以外其他机构的项目
(四)支持电影发行
为提升上海电影发行公司的发行能力,弥补上海电影发行短板,鼓励上海电影院线、上海电影发行公司建立健全全国性的发行网络,对上海院线机构、电影发行机构和平台建设予以奖励。
●院线机构资助和奖励
1.资助和奖励范围
(1)为推动电影院线深化改革,鼓励院线加大收购、兼并、重组影院力度,形成规模经营,做大做强上海本土电影院线,对年度票房总额名列全国前茅的上海院线机构予以奖励。
(2)根据《关于加快电影院建设 促进电影市场繁荣发展的意见》(国影发〔2018〕4号)文件精神,为鼓励发展电影院线公司,按照“统一品牌、统一排片、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的要求,投资建设或收购电影院,对年度内新成立的,且总部落在上海的跨省电影院线公司予以资助。
2.申报条件
(1)凡在上海注册并取得《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的院线公司,且年度票房成绩名列全国前茅,可以申请奖励。票房统计时间为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
(2)在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成立的跨省电影院线公司,院线公司注册在上海,并取得《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可以申请资助。
3.申请材料
(1)申请表(见附件7);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单位票房统计表、财务报表;
(5)申请项目2-(1)的院线公司需提供第三方有效票房证明材料。
(6)申请项目2-(2)的院线公司需提供成立以来的院线运营情况说明书,其中应包括基本运营数据,加盟影院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发行机构资助和奖励
1.资助和奖励范围
(1)支持上海电影企业建立全国电影发行网络,提升上海电影的发行能级,对年度发行国产影片成绩突出的发行机构予以奖励。
(2)对发行列入国家重大主题纪念活动指定放映篇目的重点国产影片的单位予以资助。
2.申报条件
(1)在上海注册并取得《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发行成绩突出,可以申请奖励。发行成绩是指作为影片主发行方取得的票房成绩,主发行方需要提供主发行方的证明材料。若非主发行方在影片的全国发行或区域发行中承担了重要作用,并要将影片全部票房或区域票房纳入发行成绩的,该片的主发行方或出品方应为其提供证明。票房统计时间为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如有个别电影存在跨月现象,一并纳入计算。
(2)在上海注册并取得《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的机构,主发行的电影被列入国家电影局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重点影片,且该电影的第一出品方为上海,可以申请资助。
3.申请材料
(1)申请表(见附件7);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所有发行影片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复印件;
(5)证明主发行方的材料(影片第一出品方的发行授权书、与中数、华夏签订的发行代理合同等);
(6)申请项目2-(1)的非主发行方需要影片票房纳入发行成绩的,影片的主发行方或出品方需为其提供证明文件;
(7)申请项目2-(1)的还需提交电影发行成绩统计表,并提供发行成绩证明(如与中数、华夏的分账结算证明、国家电影专项资金办公室或第三方数据库出具的证明等)。
●资助电影宣传发行平台的建设
1.资助范围
支持上海电影发行机构创新宣传发行模式,集聚产业资源,开拓渠道,搭建全国范围内的电影宣传发行平台,分线、特色、培育和拓展上海观影群体。
2.申报条件
凡在上海注册并取得《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的发行机构或2018年7月31日前已发行两部以上国产电影的,并致力于推动搭建电影宣传发行平台的机构,可以申请资助。
3.申请材料
(1)申请表(见附件7);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2019年7月31日前已发行两部以上电影的证明;
(4)所有发行影片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复印件;
(5)证明主发行方的材料(影片第一出品方的发行授权书、与中数、华夏签订的发行代理合同等);
(6)电影发行成绩统计表,并提供发行成绩证明(如与中数、华夏的分账结算证明、国家电影专项资金办公室或权威第三方数据库出具的证明等);
(7)发行平台的项目情况说明书。
(五)资助国产电影“走出去”
●上海出品的电影赴境外参加国际电影节
1.资助范围
为扩大上海出品电影的国际影响力,鼓励上海电影赴海外参加各类国际电影节,对入围世界主要国际电影节竞赛单元的影片予以资助,用于影片的宣传推广。
2.申报条件
在上海注册的影视制作机构,申报的影片在本市备案立项,并作为第一出品方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当年度在世界主要国际电影节的竞赛单元入围,可申请资助。世界主要国际电影节是指经上海市电影局认定的由国际电影制片人协会批准认可的具有较高质量和影响力的国际电影节。入围时间为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
3.申请材料
(1)申请表(见附件8)
(2)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复印件;
(3)影片DVD;
(4)入围证明材料复印件。
●上海出品的电影赴境外发行
1.奖励范围
为鼓励上海出品的电影赴海外发行,对主题立意积极,具有较高思想、艺术水准,并在海外电影市场取得突出成绩的国产影片第一出品单位予以奖励。
2.申报条件
在上海注册的影视制作机构,作为第一出品方申报的电影项目已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且该项目成功赴海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发行,并取得一定发行成绩,可以申请奖励。
3.申请材料
(1)申请表(见附件8)
(2)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复印件;
(3)影片DVD;
(4)海外发行放映合同;
(5)放映场次、人次、票房统计表等第三方证明文件。票房统计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至2019年7月31日。
●搭建国产电影海外推广平台
1.资助范围
支持搭建国产电影全球推广及发行放映平台,打造优秀国产电影全球输出的多层级发布渠道,推动国产影片海外同步上映。支持组织实施国产影片海外推广活动;支持开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电影交流活动;按照对等原则在国内举办外国电影展活动等。
2.申报条件
上海长期从事国产电影海外推广平台建设的主体可以申请资助。资助申报内容为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实施的项目。
3.申请材料
(1)申请表(见附件8);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情况说明书(从机制建立、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影响力等方面论述);
(4)相关证明文件。申请海外发行推广平台的,需附上海外发行影片相关版权的证明文件、发行影片成绩等。申请海外放映推广平台的,需附上“走出去”国家、放映篇目、放映场次、相关交流情况等。
三、有关要求
(一)申请资助电影院项目的经营性电影放映单位如有以下行为之一的,除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外,不得申请以上资助或奖励:
1.安装使用未经备案的票务软件;
2.同一时期安装和使用两套以上(含两套)电影院票务软件产品;
3.改动票务软件及相关票房收入数据;
4.未经审批私自增、改建影厅、扩充座位数;
5.未通过2019年度年检;
6.不上报票房收入数据又不履行相应报告程序;
7.偷、漏、瞒报票房收入数据;
8.拖、欠、拒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9.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申报机构应确保申报材料和信息的真实、全面、准确,严禁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的机构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
(三)请符合条件的机构于2019年10月15日前登陆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网站(上海市电影局网站建设中)http://cbj.sh.gov.cn,下载相关《申请表》,并将所有申报材料(一式十一份)送至上海市电影局行政受理窗口(上海市黄浦区绍兴路5号),逾期不再受理。过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上海市电影局:64370176*8518、8521曹吟、孙洁。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此通知。
附件1:支持影院安装使用先进技术设备申请表
附件2:资助影院更新改造申请表
附件3:支持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重点国产影片放映申请表
附件4:支持影院积极参加全国艺术电影放映联盟放映活
附件5:支持影院积极参加上海地方艺术电影和主题放映活动申请表 附件6:支持电影院推动夜色经济发展申请表 附件7:支持电影发行申请表 附件8:支持电影“走出去”申请表
上海市电影局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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